隱私政策

    

隱私政策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就本公司於業務上取得、持有及使用之本公司顧客、交易關係人及員工等(下稱「關係人等」)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尊重該個人之權益,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以下併稱「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其他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法令規範,予以合法、適切之處理。因此,本公司建立自律規範及制度,訂定如下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致力落實與維護此一政策。

    
  1. 本公司為落實本政策,制定保護個人資料之相關作業規範,針對本公司員工(含派遣人員等)及其他相關人士徹底進行宣導。此外,就保護個人資料之相關管理制度與措施,亦隨時進行修正,俾求完善。

  2. 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將特定利用之目的,尊重關係人等之權益,秉持誠信原則,而於與該利用目的有正當合理關連且為達成該利用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為之。

  3. 本公司以合法、適切之方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不以不正當之方法取得之。尤其於蒐集、處理或利用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特種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尤其是第6條及第7條規定)為之。

  4.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公告或通知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且原則上僅於特定利用目的所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或利用。於特定目的外之範圍利用時,將事前徵得關係人等之同意,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尤其是第20條)而為利用。

  5. 本公司遵守法令及公司內部作業規範等,採取適切且嚴格之資訊管理措施,俾防止個人資料之不正存取、竊取、滅失、遺失、毀損、竄改或洩漏。

  6. 本公司原則上不對第三人提供個人資料。若需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人、因業務委託而委由第三人管理個人資料、或與第三人共同利用時,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採取合法、適切之措施,並對該第三人進行監督。

  7. 本公司確認關係人等就其個人資料,有①查詢或請求閱覽、②請求製給複製本、③請求補充或更正、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⑤請求刪除之權利,並依法對於關係人等所為之該等請求為適切之處理。此外,為因應關係人等就本條前述①及②權利之行使,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得針對處理作業之成本酌收一定費用,敬請見諒。